[心得] 上榜靠實力,榜首是運氣:103年法警心得

看板 Examination
作者 tom3841 (tom3841)
時間 2014-11-17 10:44: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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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文為代po文,請勿來信要求索取相關考試資料) 一、背景   選擇國家考試這條坎坷路的理由不外乎這份穩定的工作,一勞永逸。選擇投考法警的原因,除了勤務較司法四等其他類科輕鬆以外,我想,它會是個彈力十足的跳板,畢竟晉升失敗的原因通常都是心有餘而力不足。綜上,我需要一份穩定又讓我有足夠心力和時間繼續往三等考試的工作,所以我選擇法警。 大學就讀運休系的我,於大四時在高雄學廬展開了國考生涯。這一年,迷迷糊糊地過完了,一邊忙著學校課業,一邊試圖抓住大學生活的尾巴,不意外地我在第一年成為了國考的砲灰,覺得活該因為沒有人考前還出國去畢業旅行的。第二年,因為畢業回到中部,轉到台中學儒上課,身為全職考生,是個與上一年完全不一樣的心態,只能用火力全開形容吧! 二、成績 103年   國文      51 (申32.11測8)   法學知識與英文 88   行政法概要 88 (23.20.22.23)   刑法概要 71 (21.15.14.21)   刑事訴訟法概要 81 (22.18.20.21)   法院組織法 80 (24.20.18.18)   第一試成績 76.5 (錄取標準:60.5) 三、各科準備技巧 1. 國文 測驗題和作文我幾乎是放棄的狀態,拿到這種成績應該不意外。公文格式一定要正確,練過幾次有一定的熟悉度,才能避免在考場上出錯。 2. 法學知識與英文 英文的部分沒特別準備,算是有點優勢。不過考了兩年大概知道考題方向,單字的重複率很高,多做考古題一定能掌握常考的單字。另外,背單字最好能定期定量,累積到考前會有驚人的單字量,拿到平均分數應該不難。  法學緒論民法的部分一定要掌握,刑法和行政法有專業科目支撐不用另外準備,特別法就成為得分關鍵,也是多做考古題就能掌握常考的議題,例如家暴法的保護令、性別工作平等法等。  憲法除了條文本身以外,大法官釋字內容相當重要。數字型考題是基本分,記憶方式我是跟隨賴農惟老師,他有特殊記法上完課等於背完。憲法算是三合一中能完全掌握的,建議盡量把握近幾年各類科的憲法考題。忍不住再次強調,釋字內容很重要。 3. 刑事訴訟法 跟隨紀綱老師。刑訴這科的熱門考題落在強制處分和證據章節,考題型式不外乎題目很長很長的實例題,要能在短時間內看完題目、發現考點、擬出草稿,前提一定要有堅強的體系架構。刑訴這科我只上紀綱老師的,熟悉他的架構能提高對考點的敏感度,且可避免在審查要件時漏掉重要考點,因為老師上課板書的體系表,通常就是審查本案是否合法的順序。除了架構之外,紀綱老師在課本摘錄的實務見解都是熱門考題,學說有重大爭議的考點也整理得相當清楚,熟悉後自然可以在答題時對爭點有敏感度,而寫出學說與實務的爭議。  法條條號及內容記憶的部分,我沒有特殊的背誦技巧,只要課前預習、課後複習,其實反覆看幾次自然而然就記下來了。當然款項的部分要藉由口訣方式記憶,重要條文內容記關鍵字及要件是非常必要的。另外,推薦紀綱老師的複習方法,一張紙和一支筆,把各章節的重要條文、架構、爭點想過一遍,一方面可以再考前把學過的東西在腦袋跑過一遍,另一方面可以知道自己哪裡不足而去加強那部分。 4. 刑法  條文內容,總則盡量背到滾瓜爛熟,尤其是第12至31條;刑分則重視構成要件,只要能把要件記下來即可。刑法條文算少,條號必背,重要熱門的項次要記,加重的款項(Ex.第221條、第321條)用口訣記憶較快。 刑法的概念是統整式的,三階論是工具,了解各階的功能及意義後,才能在對的階層解釋本案爭議點,否則面對多數人犯罪的實例題時會產生混淆。刑法重視的是背後的理由,了解之後學說實務的爭議並不難記。刑分的考點從要件延伸,記要件是基本功夫,能從各要件解釋爭議點才能在題目中發現考點,紀綱老師在刑分中摘錄的實務見解都是重要考點,而且上課時老師總會針對實務見解批評一翻,批評內容其實就是學說見解,只能說上課認真分數就有了。   5. 行政法 行政法是我的弱點。第一年我完全放棄這科,分數多慘當然可想而知,第二年很幸運地上了林清老師的課,老師上課前的板書是連貫的,可以幫助念書時不會迷失在龐大行政法裡,而且老師畫的重點其實就是答題內容。練筆的部分以實例題為主,練習寫前言和結論幾次後,行政法答題技巧就解決了。  行政法要記憶的內容非常龐大,概念的部分例如行政行為的性質及救濟方法,在實例題中的判斷是得分關鍵,也是最棘手的問題。雖然這次考試很幸運地完全沒有遇到實例題,但多看實例題對於判斷性質有很大的幫助。綜上,行政法不同於刑法和刑訴的地方是,它比較少有統整性的概念,法條之間的串連也沒那麼強烈,所以我按照林清老師的一本書主義,重複念了可能有五次吧! 6. 法院組織法  就像刑訴推薦紀綱老師一樣,法組強力推薦李源老師。法組內容雖然不像其他專業科目龐大,但要突襲的話就是上榜跟落榜的差距了,今年第二題已證明一切。我想,我在第一年準備國考最大的收穫就是上到李源老師的課,第二年我只複習李源老師的講義,再配合老師部落格更新的議題,在戰場上看到職務法庭,嘴角都上揚了。  李源老師的筆記超˙級˙有˙幫˙助,講義內容其實就是考試的答題架構和段落,當然也是要針對題目大小排版及分配篇幅。法院組織法本身是基本分,法官法才是和其他考生拉出差距的關鍵,但法官法學習不容易,李源老師用圖解方式講述,再難的法官評鑑都能一點就通。另外,老師部落格中時事的更新也要把握住,畢竟所有的考生都跟隨神Jack,如果沒發落部落格,分數就送別人了。 請參考:(試聽版)法組有聲書第1講、第2講 http://jack3841.pixnet.net/blog/post/190293813 7. 專業科目練筆  刑法及刑事訴訟法是需要多加練習答題技巧的科目,一開始當然會很棘手,但寫了才會發現問題,我本身是不會翻法典和課本,把練習當考試才是有意義的練習。條號及實務見解有數字的部分盡量在前面呈現,這樣能讓老師看到重點。但爭議點帶出一定要在對的地方,像刑法重視三階,刑訴重視層次一樣。課堂上到中後段後開始練習,可以先不限定時間,盡量選擇較熱門的考題做練習,思考慢下筆慢是因為不夠熟,速度的問題會在熟悉後自然而然地解決了。  行政法和法院組織法練筆的部分,業如上述,答案都在老師的課本內容中,但要練習前言和結論,最重要的是標題及分段。 四、心得  雖然準備了兩年,但是第一年很心虛,與其說為了兼顧學校課業,不如說心根本沒定下來,以至於第二年我必須用盡所有心力,才能得到這個成績。  上榜靠實力,榜首是運氣。老師說,可以不用每一科都很強,但絕對不能有一科很弱。偏偏我始終無法克服行政法,一直以來我對行政法相當恐懼,但是我從來沒有放棄它,Never!到考前一個月我仍然每天都強迫自己面對它,當然會慌張也曾崩潰,考試前一天我在心裡想著:行政法要就難到大家都不會,不然就是簡單到連我都會。顯然我的願望實現了,是後者,所以我幸運的考了榜首這個名字回來。也因為對行政法的恐懼,所以我更加強其他專業科目,我常告訴自己,我要讓其他科目強到就算行政法考1分也要上榜!  國考這條路,就像長跑一樣,意志力決定一切。     [心得] 考試、上榜、落榜、讀書...等心得文。         發表心得文為分享之用,除作者主動贈書、提供筆記外,         不得要求上榜者贈送書籍、提供筆記等不正邀約,         違者依照版規處置。 --
※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4.46.34.11
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Examination/M.1416192259.A.F5E.html

ssiimmbbaa: 這分數太OP了orz 11/17 10:48

Tino: 推~神人 11/17 10:58

sean0703: 恭喜!! 11/17 11:08

PRSDGF: 厲害! 11/17 11:09

k42926: 真的很厲害!強! 11/17 11:10

taki917: 超強 11/17 11:16

lemonchou: 怎麼覺得標題寫反了,應是"上榜靠運氣,榜首靠實力" 11/17 11:27

lemonchou: 才對啊~~ 11/17 11:27

Tino: 覺得標題沒寫錯,內文寫到榜首的行政法運氣好,題目正好是她 11/17 11:41

Tino: 會的,本來就會上榜,行政法考的高,推上榜首 11/17 11:42

folksuite: 哇~又一個同高大同榜首!恭喜! 11/17 11:45

tom2515: 恭喜~ 11/17 12:01

s7133jeremy: 目前也大四原po說的那段感同身受QQ 11/17 12:05

peggybest: 李源老師的法院組織法課程到底需要費用嗎?看了BLOG還 11/17 12:10

peggybest: 是看不太懂,只要mail自介、讀書計畫就能索取講義? 11/17 12:11

zooyork1984: 整套要錢 我覺得不貴 11/17 12:46

leaven: 我也很喜歡刑法老師 11/17 13:12

wade6510: 上榜跟榜首 其實都是靠運氣的 11/17 13:17

mm4311: 推學姊 11/17 13:40

TheGiver: 推魚塭大學! 11/17 16:54

loveulin: 同校法律系推 覺得羞愧 11/17 16:59

lemonchou: 剛好會寫實在太謙虛了,兩個都會寫的人,寫出來得分數 11/17 17:45

lemonchou: 可能差很多,還是要練習磨練才有拿高分的實力啊 11/17 17:45

tom3841: 李源老師部落格有法院組織法試聽講次,如下 11/17 19:03

tom3841: http://jack3841.pixnet.net/blog/post/190293813 11/17 19:03

liny11781: 推同校 妳超強的!!! 11/17 21:45

eelva152: 恭喜恭喜^^ 11/18 00:07

kimuratakuya: 沒錯~實力之外運氣超重要的~增額一才叫真的強運~ 11/19 23:36

cowonefish: 推同班同學 以妳為榮^^ 11/20 23:35

renyun: 爆強的!推! 11/23 04:54

yuchengsu: 榜首是正妹 !!!!!!! 01/21 17: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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