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課業] 公務員服務法

看板 Examination
作者 cathy50206 (cathy50206)
時間 2013-06-18 21:02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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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課業] 國考課業相關問題,非歷屆考題的討論,如學理觀念的釐清。 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一項但書: 但投資於非屬其服務機關監督之農、工、礦、交通或新聞出版事業,為股 份有限公司股東,兩合公司之有限責任股東,或非執行業務之有限公司股 東,而其所有股份總額未超過其所投資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十者,不在此限。 對這條文一直有一個疑問,不知道這裡的意思是指, 只能投資非屬其服務機關監督之農工礦交通新聞出版這幾種事業, 還是只能投資農工礦交通新聞出版事業 外 之其他種類事業呢 翻過郭如意的公務員法跟恐怖猜題,可是都解決不了我的疑問, 希望版上有考公務員法的好心人可以幫我解答 謝謝 ~ -- ◆ From: 114.38.238.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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