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e: [閒聊] 殺害你親友的人被法律保護著 你會怎麼做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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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forsakesheep (超.歐洲羊)
時間 2024-10-05 13:15:48
留言 238則留言 (61推 0噓 177→)

法律人說都是立法問題,法律規定只能判這麼輕 然後累犯+多案,居然用犯人好可憐的理由判緩刑 對未成年施暴要加重其刑1/2,結果從七年變成七年又一個月 法律人說是鑑定問題、專業問題 結果精神檢定說沒心神喪失,法官拒絕採信,換醫師檢定換到他爽 醫事審議說醫療處置沒有疏失,而且有書跟研究當證據,法官拒絕採信,一樣判輸 講到這些你島法律人就裝傻當作沒看到了 還有說不應該讓法官承受重判的心理壓力,不爽不要幹啊 你島法律人就這種水準啊,呵 : 死亡筆記本裡面的夜神月 : 當初就是覺得有很多的人 : 沒有被法律制裁 : 所以撿起了死亡筆記本 : 執行了私刑正義 : 而引起了很多的討論 : 現在我們所處的環境好像也是這樣 : 最近有一個四度判死卻又在最後高院逃死的判決 : 那個被害者的丈夫有夠崩潰 : 就很好奇阿 : 如果今天你的摯友或親人被人給殺死 : 但是這個地方的法律卻保護著他 : 你會怎麼做? : 當一個守法公民 尊重法官的判決? : 還是??? : 其實每每看到這種漫畫都畫不出來的可怕事情出現在生活中 都覺得好恐怖 -- 「I thought what I'd do was, I'd pretend I was one of those deaf-mutes, or should I? by Laughing Man in Stand Alone Complex -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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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h60211as: 法匠會無視這篇 10/05 13:18

jl50491: 不如換你去當法律人如何?整天期待別人改變是個什麼事 10/05 13:19

qwer338859: 你行你上阿 阿二樓已經示範了 10/05 13:19

amsmsk: 確實 以後別再西恰靠北遊戲有問題 有問題自己做 10/05 13:20

forsakesheep: 我寧可留在現在的工作救人啦,幹嘛去跟一堆法律人 10/05 13:20

forsakesheep: 共事,薪水又沒比較高,呵 10/05 13:20

arrenwu: "加重其刑" 那個是不是立法問題啊? 因為問題好像出在 10/05 13:21

arrenwu: 刑法上寫的是"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" 10/05 13:21

jl50491: 每本書都告訴你了 永遠別想著去改變別人 10/05 13:22

Xpwa563704ju: 有些法官判決真的會讓人想宰了他們 10/05 13:22

arrenwu: 大法官釋字第775字號還挺瞎的 10/05 13:23

arrenwu: 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= 應加重,可以但不見得加到二分之一 10/05 13:23

tonyxfg: 還有奇特的法律式數學,一罪一罰,普通數學是一加一等於 10/05 13:24

tonyxfg: 二,法律式數學是一加一小於二 10/05 13:24

arrenwu: 所以就出現了"從七年加重到七年又一個月" 有夠瞎 10/05 13:25

asdf70044: 已經實質廢死了 10/05 13:25

toulio81: 法匠的問題是,類似明明你的公司推出的產品、服務就有 10/05 13:26

toulio81: 問題,但還在各種塗脂抹粉,不肯承認需要改進,更不用 10/05 13:26

toulio81: 説真的去改善問題了,也是典型國營企業容易產生的問題 10/05 13:26

toulio81: 沒有生存壓力導致腐敗 10/05 13:26

arrenwu: 我覺得...這也不能全然怪法律界,因為一般民眾有意願理解 10/05 13:27

arrenwu: 法律的人很少,搞得兩邊一講話看起來頻率就對不上 10/05 13:27

arrenwu: 不過這篇文章的問題 我看起來比較像立法問題就是了 10/05 13:28

calase: 全世界都一樣啊,講到稅務跟法律就是大家頭昏眼花 10/05 13:28

CROSS9959: 立法調高上限有個屁用 反正法匠也只會盡可能輕判 10/05 13:29

forsakesheep: 不採信精神鑑定、不採信醫事審議是法令問題? 10/05 13:30

arrenwu: 有用啊 這文章的例子不就是希望7年至少變成10年6個月嗎? 10/05 13:30

ainor: 可以讓輕罪重判 重罪輕判~ 不然律師要靠什麼賺錢~ 10/05 13:30

CROSS9959: 輕了說是立法問題誰叫立法下限那麼低 重了就靠北民粹 10/05 13:30

CROSS9959: 說乾脆六法全書一律死刑 真的一律死刑就說死刑反人權 10/05 13:30

CROSS9959: 要廢死 話都給他們說 10/05 13:30

arrenwu: 喔 我上面沒講清楚,我講的是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的部分 10/05 13:30

A5Watamate: 你行你上 結果上了也被二審打臉 10/05 13:31

MrJB: 台灣墨西哥 加油! 10/05 13:31

A5Watamate: 是不是從地方到大法官都要自己上才能判一個死刑 10/05 13:31

A5Watamate: 好像是耶 10/05 13:31

iam0718: 你看大車寧願壓死人也不留活口 就法律傳承下來的陋習阿 10/05 13:31

CROSS9959: 反正永遠不是法律人的問題 法律人永遠最無辜 10/05 13:31

arrenwu: 因為7年變成7年一個月的加重這個真的是莫名其妙 10/05 13:31

ainor: 法律要是那麼簡單,就不"專業"了 10/05 13:31

CROSS9959: 都是立法的錯 法官永遠不會錯 10/05 13:31

arrenwu: 法律很專業 但門檻沒有高到一般人完全不能理解 10/05 13:31

CROSS9959: 所謂的專業就是玩文字遊戲盡可能輕判 10/05 13:32

forsakesheep: 本意是給法官一個裁量的空間啊,結果一堆隨便判、 10/05 13:32

forsakesheep: 找理由輕判的,法律人只會說法官很無辜,去看懲戒 10/05 13:32

forsakesheep: 法庭就知道一堆垃圾人在亂判,被抓出來的就一堆, 10/05 13:32

forsakesheep: 沒被抓的不知道多少 10/05 13:32

arrenwu: 沒有吧 打官司有沒有請律師差距超級大 這就是專業有差啊 10/05 13:32

CROSS9959: 所謂的專業就是犯人通通可教化放出去繼續殺 10/05 13:32

arrenwu: 不是吧? 這本意不是應該是要加重最低本刑二分之一嗎? 10/05 13:33

forsakesheep: 累犯判都判最輕會被懲戒,那就第二次判加一個月, 10/05 13:33

forsakesheep: 很會 10/05 13:33

arrenwu: 七年刑期多一個月是什麼鳥加重 10/05 13:33

iam0718: 有人會說法官看過的惡意比你多 所以判定可教化 10/05 13:33

Samurai: 事實是法官自由心證空間無限大,證據要不要採信看法官心 10/05 13:34

arrenwu: 死刑議題我比較無感就是了 10/05 13:34

Samurai: 情,判刑多重看法官心情,能不能減刑看法官心情 10/05 13:34

iam0718: 刑警看過的惡意比你多 覺得該判死 差別是有沒有念書嗎?XD 10/05 13:34

forsakesheep: 大法官釋憲啊 10/05 13:34

c121125: 羊羊有原判決的案號嗎嗎,我去看一下 10/05 13:34

forsakesheep: 哪件? 10/05 13:34

c121125: 你說七年加重後七年一個月那個 10/05 13:34

arrenwu: 加重那個問題我覺得可以透過立法解決啊 10/05 13:35

forsakesheep: 我忘了,要找 10/05 13:36

PayKuo: 之前就有立法委員公開質詢過這件事,寫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10/05 13:36

PayKuo: ,但法界實際執行幾乎都是加一個月,就顯得立法初衷很可 10/05 13:36

PayKuo: 笑。 10/05 13:36

c121125: 因為判決理由通常都會交代為什麼這麼判,我想看原因 10/05 13:36

yam30336: 有問題的是最高法院啦,死刑拼命駁回 10/05 13:38

yam30336: 無期就接受,一直翻桌怎麼玩 10/05 13:38

Pep5iC05893: 無法理解為什麼法律人常要求民眾去推動修改不適當的 10/05 13:38

Pep5iC05893: 法條 像我們做營造工程的 常常會被政府各個單位找去 10/05 13:38

Pep5iC05893: 對一些常有爭議或不合時宜的行政流程法條規章出意 10/05 13:38

Pep5iC05893: 見 再由各單位整理統合後提供給立法院做修法依據 在 10/05 13:38

Pep5iC05893: 各自專業領域依照實際情況提出解釋及完善方式這才叫 10/05 13:38

Pep5iC05893: 專業人士吧 10/05 13:38

forsakesheep: 加重已經寫在法條裡了,是大法官解釋說可以不用加 10/05 13:38

forsakesheep: 那麼多捏 10/05 13:38

cross980115: 加重本來就以”月”為單位了 10/05 13:38

cross980115: 775則是說 你不能不分內容一律加重 10/05 13:38

cross980115: 會違反比例原則 10/05 13:38

cross980115: 775前就是以月為單位 10/05 13:39

CROSS9959: 因為法官永遠不會有責任 有責任的都是民眾 所以要改就 10/05 13:39

CROSS9959: 讓該負責的民眾自己去改 10/05 13:39

sobiNOva: 現在有國民法官! 10/05 13:39

Samurai: 最近大法官解釋還自創條件呢呵呵 10/05 13:39

CROSS9959: 反正這年頭大法官解釋可以當成直接立法 10/05 13:40

iam0718: 算了吧 累犯都不會加重了 真的就佛經念太多 10/05 13:40

Samurai: 比例原則,笑死,就是個沒有原則的原則 10/05 13:41

tanpsy: 法律人:不死刑又不是我們的問題 10/05 13:41

tanpsy: 同樣法律人:死刑違憲 10/05 13:41

CROSS9959: 這就是法律專業 10/05 13:42

iam0718: 法律人:不爽修法 同樣法律人:你知道修法很難嗎 笑笑就好 10/05 13:42

cross980115: 加重其刑的”至”是指最多 10/05 13:42

BronyXrG: 真的修法法律人翻桌說違憲拉違憲 10/05 13:43

arrenwu: 其實我沒有覺得比例原則有什麼好笑的就是了 10/05 13:43

WildandTough: 因為修法是民代的權力不是法律人的權力 那為什麼有 10/05 13:43

WildandTough: 法律背景的民代不去推這些議題 我就不知道了 10/05 13:43

Pep5iC05893: 國民法官慘到別提了 從原先的陪審制被魔改成橡皮章 10/05 13:44

arrenwu: 我剛剛又看了一下775號 他們好像是覺得不問緣由就直接 10/05 13:44

Samurai: 比例原則不好笑啊,是法官用的很好笑 10/05 13:44

arrenwu: 保底+50%可能令受刑人承受過量處罰 10/05 13:44

XFarter: 專業兩個字是講給真的在某項知識鑽研到能助己及人的人的 10/05 13:45

XFarter: 雖然不是全部,但許多法律人只是掛牌、講幹話甚至任意按 10/05 13:45

XFarter: 自己的標準解釋法條或亂量刑度,甚至成為某些政黨的鷹犬 10/05 13:45

XFarter: ,這時候說這種人專業,到底誰能信服 10/05 13:45

c121125: 就跟57跟59條一起讓你去抓一個加減適當的範圍ㄅ 10/05 13:45

geminitea: 陪審跟參審本來就是不同制度,民眾現在最不滿的量刑, 10/05 13:45

CROSS9959: 怎麼可能是法官用得好笑 法官又不會錯 錯的都是立法 10/05 13:45

geminitea: 在陪審團制度一樣是完全交由法官決定,陪審團只決定有 10/05 13:46

a20351: 犯罪天堂不是叫假的,最保護加害者的法官 10/05 13:46

geminitea: 罪或無罪 10/05 13:46

tanpsy: 修法立法 ->大法官:違憲 10/05 13:46

CROSS9959: 有事推給立法就好了 法官好棒棒的 10/05 13:46

arrenwu: 以 775 號結果來看的話 修法好像也沒用XD 10/05 13:47

geminitea: 反而是國民法官制度能讓一般民眾決定量刑,你確定要跟 10/05 13:47

geminitea: 進英美的陪審制? 10/05 13:47

CROSS9959: 真的立法再給大法官判違憲順便幫忙立法就好 看吧又是 10/05 13:47

CROSS9959: 立法的問題 10/05 13:47

cross980115: 775就是 累犯加重不違憲,但需依案件內容斟酌 如搭 10/05 13:48

cross980115: 配刑59等等 去判適當範圍 10/05 13:48

cross980115: 至於那個二分之一一直都是上限而非絕對 10/05 13:48

cross980115: 像刑66的減輕至二分之一也是”最多” 減二分之一, 10/05 13:48

cross980115: 而不是必然減二分之一 10/05 13:48

CROSS9959: 法官如此專業 怎麼會有問題呢 10/05 13:48

karta273745: 之前台灣不是有國民法官跟法官的判決比較嗎 10/05 13:48

domy1234: 台灣就是沒有對岸張扣扣滅門的這種極端案例,才會有輕 10/05 13:48

domy1234: 判沒關係的錯覺 10/05 13:48

wx190: 正常發揮 10/05 13:48

BronyXrG: 一堆斟酌就是加一個月 對阿 10/05 13:48

karta273745: 結果 國民法官都判很重 就那群法匠判很輕 10/05 13:48

cross980115: 如果要曲解”至”的意思的話,那不只加重定死 連減 10/05 13:49

cross980115: 輕也一起定死 10/05 13:49

karta273745: 當然是支持提高量刑阿 不然有些犯人根本不該活著 10/05 13:50

w9515: 我是覺得法官權力過大 沒有制衡法官的方法 10/05 13:50

karta273745: 酒駕的跟職業司機 撞死人的也是都判太輕了 10/05 13:50

CROSS9959: 國民法官判重 那是民眾法律素養不足不專業 都民粹辦 10/05 13:50

CROSS9959: 案 叭叭 10/05 13:50

cross980115: 775審的是加重本身有無違憲,而不是去重新定義“至 10/05 13:50

cross980115: ”二分之一,至這個法律用詞本來就有他的定義在 10/05 13:50

roger2623900: 其實現在法官也不能幹嘛 過去輕判的案例一大堆 如 10/05 13:50

roger2623900: 果你是法官 你敢重判嗎? 這就是歷史共業 10/05 13:50

iam0718: 多想了 台灣就算出現再極端的事件 照現在看也絕對可教化 10/05 13:50

arrenwu: 不至於啦 法官給你機會的時候 你如果不表態 還是會死刑 10/05 13:51

karta273745: 那是法官自己要解決的問題 不要怪到歷史上 10/05 13:51

BronyXrG: 已法律人看法 酒駕是非完全能力行為 重判反而不應該 10/05 13:51

BronyXrG: 法律人邏輯就是這樣 10/05 13:51

AAAdolph: 建議貪汙圖利一律判死刑 10/05 13:51

arrenwu: 過去輕判的案例一大堆 跟現在叛重 有什麼因果關係嗎? 10/05 13:51

Pep5iC05893: 所以說國民法官會直接被職業法官影響淪為橡皮章 不 10/05 13:52

Pep5iC05893: 如採用陪審制分攤雙方壓力 反正有罪無罪是陪審員決 10/05 13:52

Pep5iC05893: 定量刑與否是法官決定 至於量刑問題這兩個都無法解 10/05 13:52

Pep5iC05893: 決能解決所以才說別提了 10/05 13:52

arrenwu: 法律見解跟著時代變化 這不是很正常嗎? 10/05 13:52

BronyXrG: 同樣你殺人怎樣 非預謀就是不會判死 有預謀就鑑定鑑到爽 10/05 13:52

roger2623900: 歷史判決就是法官裁定要參考的指標阿 以前這樣做現 10/05 13:52

roger2623900: 在就這樣做 我是法官我也會這樣輕判 10/05 13:52

curance: 確實,這也是為什麼國民法官刑度下的比一般法官重 10/05 13:52

iam0718: 更審再更審 還能順便順應時代潮流 10/05 13:52

arrenwu: 所以因果關係是? 或者說 現在重判會怎樣嗎? 10/05 13:52

CROSS9959: 需要的時候就有因果關係 不需要的時候管他去死 10/05 13:53

geminitea: 民眾現在在意的根本不是有罪無罪而是量刑,在這個前提 10/05 13:53

curance: 同樣是法度內,法官一直減減減,不知道在減三小 10/05 13:53

CROSS9959: 這就叫專業 10/05 13:53

geminitea: 上引入問題本身就一大堆的陪審制真的會更好? 參審、國 10/05 13:53

curance: 滿腦子想做善事可以不要來當法官,別來害人 10/05 13:54

geminitea: 民法官當然有它的缺點,例如你說的民眾易受職業法官影 10/05 13:54

roger2623900: 如果是跟過往類似的案例 過往的判例都是最低量刑 10/05 13:54

roger2623900: 你是法官 你會拉高刑度嗎? 10/05 13:54

geminitea: 響,但陪審制缺點也是一大堆,所以美國才會搞出認罪協 10/05 13:54

hank81177: 法院量刑本來就該尊重民意 10/05 13:54

geminitea: 商這種制度大幅降低動用陪審團的頻率 10/05 13:55

DiMammaMia: 怕的還有法官有信佛 覺得輕判是做功德.. 另外判抄佛經 10/05 13:55

DiMammaMia: 的那種根本就不適任 把自己信仰帶到工作 10/05 13:55

cross980115: 以某些人的邏輯 協商更黑 10/05 13:55

cross980115: 連起訴罪名都能喬 10/05 13:55

BronyXrG: 學長姐 老師教授都這樣判 你新來的判這麼重是想幹嘛 10/05 13:55

cross980115: 老美90%以上都是用認罪協商 用不到陪審團 10/05 13:55

domy1234: 單純就是台灣人太純樸,對岸被不公判決逼到滅門或炸法 10/05 13:56

domy1234: 院都有,台灣人只能找媒體訴苦,自然被法匠當屁 10/05 13:56

Samurai: 參考歷史判決,要確定欸,最近姦殺女老師那個怎麼不參考 10/05 13:56

Samurai: 過去死刑判決,法官就先射箭再畫靶而已 10/05 13:56

arrenwu: 你問我嗎? 我會看當前案例與其他案例嚴重程度的比較啊 10/05 13:56

arrenwu: 認罪協商可以省很多事情,但其實對嫌犯來說也滿危險的 10/05 13:56

iam0718: 推文說的學長姊 地院幾乎都是判最重的阿 XD 10/05 13:57

BronyXrG: 法律人都說是用來維持秩序用的 台灣就罵罵不影響秩序 10/05 13:57

iam0718: 說參考判決 以後法官肯定參考這個姦殺可教化的判決 10/05 13:57

Samurai: 法官都心有定見了才找理由做判決而已啦,不要以為有多嚴 10/05 13:57

Samurai: 謹呵呵 10/05 13:57

arrenwu: 在台灣我是覺得你除非是真的連「我錯了」都不願意講, 10/05 13:58

arrenwu: 不然我覺得很難達到不可教化的程度 10/05 13:58

kobe30418: 台灣司法就從頭爛到尾 而且沒有制衡的手段 10/05 13:58

BronyXrG: 現在就最高打槍阿 前面怎樣判不重要 最高打槍就好 10/05 13:58

lolwtfnow: 看起來很大一部份人不相信司法公正 但又很想讓司法判人 10/05 13:59

lolwtfnow: 生死呢 ㄏㄏ 10/05 13:59

iam0718: 對阿 所以悔意在法官面前特別多 10/05 13:59

geminitea: 其實就是兩種極端的價值觀罷了,簡單劃分一派就是「寧 10/05 13:59

BronyXrG: 打槍打到你知所進退 刑度降低就讓你結案 不可上訴歐 10/05 13:59

geminitea: 可錯殺不可錯放」,另一派則是「寧可錯放不可錯殺」, 10/05 13:59

geminitea: 這樣當然誰也說服不了誰 10/05 13:59

geminitea: 把是否可教化套到上面就知道為啥爭議那麼大了 10/05 14:00

Pep5iC05893: 所以前面才說別提了 因為兩個話題根本無關啊 從來都 10/05 14:00

Pep5iC05893: 不是制度的問題而是法官的問題 10/05 14:00

BronyXrG: 不是阿 你也沒打算說服人啊 反正你們就是這樣判拉 10/05 14:00

Samurai: 不是錯放問題吧,那個姦殺女老師的這麼明確,手段兇殘一 10/05 14:00

Samurai: 樣沒判死呢 10/05 14:00

geminitea: 我又不是法官,我也不認為台灣的量刑制度完全沒問題, 10/05 14:00

tedandjolin: 每次都說法律規定那樣 但無所不用其極的盡量判最輕 10/05 14:01

tedandjolin: 額度 這就是偉大的法律人 10/05 14:01

kobe30418: 台灣人就貪生怕死 希望有人代為主持正義 結果就是台灣 10/05 14:01

kobe30418: 法律不是給你正義的 只好無能狂怒 反觀對岸人民 不怕 10/05 14:01

kobe30418: 死就是幹 10/05 14:01

geminitea: 對阿,姦殺女老師我也覺得可以判死,但部分法律人的觀 10/05 14:01

soda54020: 心證最大,嘻嘻,不然學美國,開放直播,絕對不敢 10/05 14:01

soda54020: 啦 10/05 14:01

lpsobig: 法學院出來的真的都是敗類思想 10/05 14:01

geminitea: 點就是有可教化可能(呵)就是沒到死刑的程度,關無期徒 10/05 14:01

geminitea: 刑就夠了 10/05 14:01

BronyXrG: 部分(X)全部(O) 10/05 14:02

c121125: 我一直都是認為法律是拿來管理的手段,不是實行正義的手 10/05 14:03

c121125: 段XD 10/05 14:03

geminitea: 原來五度判死=全部,又從板友這邊學了一課 10/05 14:03

BronyXrG: 以最高來說你死刑上訴=有教化可能拉 當然不會判死 10/05 14:03

forsakesheep: 那個七年的我想不起來是哪件了= = 10/05 14:03

BronyXrG: 我上面就說了 前面根本不重要 最高通通擋掉 10/05 14:03

cross980115: 法系間本身也有差異 10/05 14:04

cross980115: 台灣並沒有真正的認罪協商,只有輕罪認罪 縮短流程 10/05 14:04

cross980115: 的簡易判決 10/05 14:04

cross980115: 這個協商不會動到起訴罪名 10/05 14:04

geminitea: 就算是美國,也有保守派跟自由派法官,我承認現在台灣 10/05 14:04

iam0718: 本來就不是正義的手段 跟正義差遠啦 100各人有101個正義 10/05 14:04

c121125: 羊羊沒關係,我也有找到法觀人期刊有說加一個月也是加重 10/05 14:04

geminitea: 自由派法官偏多(而且是在上面的),但當然不等於全部 10/05 14:05

dsa3717: 一審重判,二審減半,三審豬腳麵線 10/05 14:05

c121125: 我只是很想知道你說的那一件細節是什麼而已XD 10/05 14:05

BronyXrG: 大多數都是阿 然後他們教出來的學生也繼承了同樣的思想 10/05 14:05

geminitea: 話說回來,我前陣子才知道日本的普通過失致死最高刑度 10/05 14:06

geminitea: 是「一年」 10/05 14: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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