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C_Chat/M.1728105350.A.32E.html
→ nh60211as: 法匠會無視這篇 10/05 13:18
推 jl50491: 不如換你去當法律人如何?整天期待別人改變是個什麼事 10/05 13:19
推 qwer338859: 你行你上阿 阿二樓已經示範了 10/05 13:19
→ amsmsk: 確實 以後別再西恰靠北遊戲有問題 有問題自己做 10/05 13:20
→ forsakesheep: 我寧可留在現在的工作救人啦,幹嘛去跟一堆法律人 10/05 13:20
→ forsakesheep: 共事,薪水又沒比較高,呵 10/05 13:20
推 arrenwu: "加重其刑" 那個是不是立法問題啊? 因為問題好像出在 10/05 13:21
→ arrenwu: 刑法上寫的是"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" 10/05 13:21
推 jl50491: 每本書都告訴你了 永遠別想著去改變別人 10/05 13:22
推 Xpwa563704ju: 有些法官判決真的會讓人想宰了他們 10/05 13:22
推 arrenwu: 大法官釋字第775字號還挺瞎的 10/05 13:23
→ arrenwu: 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= 應加重,可以但不見得加到二分之一 10/05 13:23
推 tonyxfg: 還有奇特的法律式數學,一罪一罰,普通數學是一加一等於 10/05 13:24
→ tonyxfg: 二,法律式數學是一加一小於二 10/05 13:24
→ arrenwu: 所以就出現了"從七年加重到七年又一個月" 有夠瞎 10/05 13:25
推 asdf70044: 已經實質廢死了 10/05 13:25
推 toulio81: 法匠的問題是,類似明明你的公司推出的產品、服務就有 10/05 13:26
→ toulio81: 問題,但還在各種塗脂抹粉,不肯承認需要改進,更不用 10/05 13:26
→ toulio81: 説真的去改善問題了,也是典型國營企業容易產生的問題 10/05 13:26
→ toulio81: 沒有生存壓力導致腐敗 10/05 13:26
推 arrenwu: 我覺得...這也不能全然怪法律界,因為一般民眾有意願理解 10/05 13:27
→ arrenwu: 法律的人很少,搞得兩邊一講話看起來頻率就對不上 10/05 13:27
→ arrenwu: 不過這篇文章的問題 我看起來比較像立法問題就是了 10/05 13:28
推 calase: 全世界都一樣啊,講到稅務跟法律就是大家頭昏眼花 10/05 13:28
→ CROSS9959: 立法調高上限有個屁用 反正法匠也只會盡可能輕判 10/05 13:29
→ forsakesheep: 不採信精神鑑定、不採信醫事審議是法令問題? 10/05 13:30
推 arrenwu: 有用啊 這文章的例子不就是希望7年至少變成10年6個月嗎? 10/05 13:30
推 ainor: 可以讓輕罪重判 重罪輕判~ 不然律師要靠什麼賺錢~ 10/05 13:30
→ CROSS9959: 輕了說是立法問題誰叫立法下限那麼低 重了就靠北民粹 10/05 13:30
→ CROSS9959: 說乾脆六法全書一律死刑 真的一律死刑就說死刑反人權 10/05 13:30
→ CROSS9959: 要廢死 話都給他們說 10/05 13:30
→ arrenwu: 喔 我上面沒講清楚,我講的是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的部分 10/05 13:30
→ A5Watamate: 你行你上 結果上了也被二審打臉 10/05 13:31
推 MrJB: 台灣墨西哥 加油! 10/05 13:31
→ A5Watamate: 是不是從地方到大法官都要自己上才能判一個死刑 10/05 13:31
→ A5Watamate: 好像是耶 10/05 13:31
推 iam0718: 你看大車寧願壓死人也不留活口 就法律傳承下來的陋習阿 10/05 13:31
→ CROSS9959: 反正永遠不是法律人的問題 法律人永遠最無辜 10/05 13:31
→ arrenwu: 因為7年變成7年一個月的加重這個真的是莫名其妙 10/05 13:31
→ ainor: 法律要是那麼簡單,就不"專業"了 10/05 13:31
→ CROSS9959: 都是立法的錯 法官永遠不會錯 10/05 13:31
→ arrenwu: 法律很專業 但門檻沒有高到一般人完全不能理解 10/05 13:31
→ CROSS9959: 所謂的專業就是玩文字遊戲盡可能輕判 10/05 13:32
→ forsakesheep: 本意是給法官一個裁量的空間啊,結果一堆隨便判、 10/05 13:32
→ forsakesheep: 找理由輕判的,法律人只會說法官很無辜,去看懲戒 10/05 13:32
→ forsakesheep: 法庭就知道一堆垃圾人在亂判,被抓出來的就一堆, 10/05 13:32
→ forsakesheep: 沒被抓的不知道多少 10/05 13:32
→ arrenwu: 沒有吧 打官司有沒有請律師差距超級大 這就是專業有差啊 10/05 13:32
→ CROSS9959: 所謂的專業就是犯人通通可教化放出去繼續殺 10/05 13:32
→ arrenwu: 不是吧? 這本意不是應該是要加重最低本刑二分之一嗎? 10/05 13:33
→ forsakesheep: 累犯判都判最輕會被懲戒,那就第二次判加一個月, 10/05 13:33
→ forsakesheep: 很會 10/05 13:33
→ arrenwu: 七年刑期多一個月是什麼鳥加重 10/05 13:33
推 iam0718: 有人會說法官看過的惡意比你多 所以判定可教化 10/05 13:33
推 Samurai: 事實是法官自由心證空間無限大,證據要不要採信看法官心 10/05 13:34
→ arrenwu: 死刑議題我比較無感就是了 10/05 13:34
→ Samurai: 情,判刑多重看法官心情,能不能減刑看法官心情 10/05 13:34
→ iam0718: 刑警看過的惡意比你多 覺得該判死 差別是有沒有念書嗎?XD 10/05 13:34
→ forsakesheep: 大法官釋憲啊 10/05 13:34
→ c121125: 羊羊有原判決的案號嗎嗎,我去看一下 10/05 13:34
→ forsakesheep: 哪件? 10/05 13:34
→ c121125: 你說七年加重後七年一個月那個 10/05 13:34
→ arrenwu: 加重那個問題我覺得可以透過立法解決啊 10/05 13:35
→ forsakesheep: 我忘了,要找 10/05 13:36
推 PayKuo: 之前就有立法委員公開質詢過這件事,寫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10/05 13:36
→ PayKuo: ,但法界實際執行幾乎都是加一個月,就顯得立法初衷很可 10/05 13:36
→ PayKuo: 笑。 10/05 13:36
→ c121125: 因為判決理由通常都會交代為什麼這麼判,我想看原因 10/05 13:36
→ yam30336: 有問題的是最高法院啦,死刑拼命駁回 10/05 13:38
→ yam30336: 無期就接受,一直翻桌怎麼玩 10/05 13:38
推 Pep5iC05893: 無法理解為什麼法律人常要求民眾去推動修改不適當的 10/05 13:38
→ Pep5iC05893: 法條 像我們做營造工程的 常常會被政府各個單位找去 10/05 13:38
→ Pep5iC05893: 對一些常有爭議或不合時宜的行政流程法條規章出意 10/05 13:38
→ Pep5iC05893: 見 再由各單位整理統合後提供給立法院做修法依據 在 10/05 13:38
→ Pep5iC05893: 各自專業領域依照實際情況提出解釋及完善方式這才叫 10/05 13:38
→ Pep5iC05893: 專業人士吧 10/05 13:38
→ forsakesheep: 加重已經寫在法條裡了,是大法官解釋說可以不用加 10/05 13:38
→ forsakesheep: 那麼多捏 10/05 13:38
推 cross980115: 加重本來就以”月”為單位了 10/05 13:38
→ cross980115: 775則是說 你不能不分內容一律加重 10/05 13:38
→ cross980115: 會違反比例原則 10/05 13:38
→ cross980115: 775前就是以月為單位 10/05 13:39
→ CROSS9959: 因為法官永遠不會有責任 有責任的都是民眾 所以要改就 10/05 13:39
→ CROSS9959: 讓該負責的民眾自己去改 10/05 13:39
推 sobiNOva: 現在有國民法官! 10/05 13:39
推 Samurai: 最近大法官解釋還自創條件呢呵呵 10/05 13:39
→ CROSS9959: 反正這年頭大法官解釋可以當成直接立法 10/05 13:40
推 iam0718: 算了吧 累犯都不會加重了 真的就佛經念太多 10/05 13:40
→ Samurai: 比例原則,笑死,就是個沒有原則的原則 10/05 13:41
推 tanpsy: 法律人:不死刑又不是我們的問題 10/05 13:41
→ tanpsy: 同樣法律人:死刑違憲 10/05 13:41
→ CROSS9959: 這就是法律專業 10/05 13:42
→ iam0718: 法律人:不爽修法 同樣法律人:你知道修法很難嗎 笑笑就好 10/05 13:42
推 cross980115: 加重其刑的”至”是指最多 10/05 13:42
→ BronyXrG: 真的修法法律人翻桌說違憲拉違憲 10/05 13:43
推 arrenwu: 其實我沒有覺得比例原則有什麼好笑的就是了 10/05 13:43
推 WildandTough: 因為修法是民代的權力不是法律人的權力 那為什麼有 10/05 13:43
→ WildandTough: 法律背景的民代不去推這些議題 我就不知道了 10/05 13:43
推 Pep5iC05893: 國民法官慘到別提了 從原先的陪審制被魔改成橡皮章 10/05 13:44
→ arrenwu: 我剛剛又看了一下775號 他們好像是覺得不問緣由就直接 10/05 13:44
推 Samurai: 比例原則不好笑啊,是法官用的很好笑 10/05 13:44
→ arrenwu: 保底+50%可能令受刑人承受過量處罰 10/05 13:44
推 XFarter: 專業兩個字是講給真的在某項知識鑽研到能助己及人的人的 10/05 13:45
→ XFarter: 雖然不是全部,但許多法律人只是掛牌、講幹話甚至任意按 10/05 13:45
→ XFarter: 自己的標準解釋法條或亂量刑度,甚至成為某些政黨的鷹犬 10/05 13:45
→ XFarter: ,這時候說這種人專業,到底誰能信服 10/05 13:45
→ c121125: 就跟57跟59條一起讓你去抓一個加減適當的範圍ㄅ 10/05 13:45
推 geminitea: 陪審跟參審本來就是不同制度,民眾現在最不滿的量刑, 10/05 13:45
→ CROSS9959: 怎麼可能是法官用得好笑 法官又不會錯 錯的都是立法 10/05 13:45
→ geminitea: 在陪審團制度一樣是完全交由法官決定,陪審團只決定有 10/05 13:46
推 a20351: 犯罪天堂不是叫假的,最保護加害者的法官 10/05 13:46
→ geminitea: 罪或無罪 10/05 13:46
推 tanpsy: 修法立法 ->大法官:違憲 10/05 13:46
→ CROSS9959: 有事推給立法就好了 法官好棒棒的 10/05 13:46
推 arrenwu: 以 775 號結果來看的話 修法好像也沒用XD 10/05 13:47
→ geminitea: 反而是國民法官制度能讓一般民眾決定量刑,你確定要跟 10/05 13:47
→ geminitea: 進英美的陪審制? 10/05 13:47
→ CROSS9959: 真的立法再給大法官判違憲順便幫忙立法就好 看吧又是 10/05 13:47
→ CROSS9959: 立法的問題 10/05 13:47
推 cross980115: 775就是 累犯加重不違憲,但需依案件內容斟酌 如搭 10/05 13:48
→ cross980115: 配刑59等等 去判適當範圍 10/05 13:48
→ cross980115: 至於那個二分之一一直都是上限而非絕對 10/05 13:48
→ cross980115: 像刑66的減輕至二分之一也是”最多” 減二分之一, 10/05 13:48
→ cross980115: 而不是必然減二分之一 10/05 13:48
→ CROSS9959: 法官如此專業 怎麼會有問題呢 10/05 13:48
→ karta273745: 之前台灣不是有國民法官跟法官的判決比較嗎 10/05 13:48
→ domy1234: 台灣就是沒有對岸張扣扣滅門的這種極端案例,才會有輕 10/05 13:48
→ domy1234: 判沒關係的錯覺 10/05 13:48
推 wx190: 正常發揮 10/05 13:48
→ BronyXrG: 一堆斟酌就是加一個月 對阿 10/05 13:48
→ karta273745: 結果 國民法官都判很重 就那群法匠判很輕 10/05 13:48
→ cross980115: 如果要曲解”至”的意思的話,那不只加重定死 連減 10/05 13:49
→ cross980115: 輕也一起定死 10/05 13:49
→ karta273745: 當然是支持提高量刑阿 不然有些犯人根本不該活著 10/05 13:50
推 w9515: 我是覺得法官權力過大 沒有制衡法官的方法 10/05 13:50
→ karta273745: 酒駕的跟職業司機 撞死人的也是都判太輕了 10/05 13:50
→ CROSS9959: 國民法官判重 那是民眾法律素養不足不專業 都民粹辦 10/05 13:50
→ CROSS9959: 案 叭叭 10/05 13:50
→ cross980115: 775審的是加重本身有無違憲,而不是去重新定義“至 10/05 13:50
→ cross980115: ”二分之一,至這個法律用詞本來就有他的定義在 10/05 13:50
推 roger2623900: 其實現在法官也不能幹嘛 過去輕判的案例一大堆 如 10/05 13:50
→ roger2623900: 果你是法官 你敢重判嗎? 這就是歷史共業 10/05 13:50
推 iam0718: 多想了 台灣就算出現再極端的事件 照現在看也絕對可教化 10/05 13:50
推 arrenwu: 不至於啦 法官給你機會的時候 你如果不表態 還是會死刑 10/05 13:51
→ karta273745: 那是法官自己要解決的問題 不要怪到歷史上 10/05 13:51
→ BronyXrG: 已法律人看法 酒駕是非完全能力行為 重判反而不應該 10/05 13:51
→ BronyXrG: 法律人邏輯就是這樣 10/05 13:51
→ AAAdolph: 建議貪汙圖利一律判死刑 10/05 13:51
→ arrenwu: 過去輕判的案例一大堆 跟現在叛重 有什麼因果關係嗎? 10/05 13:51
推 Pep5iC05893: 所以說國民法官會直接被職業法官影響淪為橡皮章 不 10/05 13:52
→ Pep5iC05893: 如採用陪審制分攤雙方壓力 反正有罪無罪是陪審員決 10/05 13:52
→ Pep5iC05893: 定量刑與否是法官決定 至於量刑問題這兩個都無法解 10/05 13:52
→ Pep5iC05893: 決能解決所以才說別提了 10/05 13:52
→ arrenwu: 法律見解跟著時代變化 這不是很正常嗎? 10/05 13:52
→ BronyXrG: 同樣你殺人怎樣 非預謀就是不會判死 有預謀就鑑定鑑到爽 10/05 13:52
→ roger2623900: 歷史判決就是法官裁定要參考的指標阿 以前這樣做現 10/05 13:52
→ roger2623900: 在就這樣做 我是法官我也會這樣輕判 10/05 13:52
推 curance: 確實,這也是為什麼國民法官刑度下的比一般法官重 10/05 13:52
推 iam0718: 更審再更審 還能順便順應時代潮流 10/05 13:52
→ arrenwu: 所以因果關係是? 或者說 現在重判會怎樣嗎? 10/05 13:52
→ CROSS9959: 需要的時候就有因果關係 不需要的時候管他去死 10/05 13:53
推 geminitea: 民眾現在在意的根本不是有罪無罪而是量刑,在這個前提 10/05 13:53
→ curance: 同樣是法度內,法官一直減減減,不知道在減三小 10/05 13:53
→ CROSS9959: 這就叫專業 10/05 13:53
→ geminitea: 上引入問題本身就一大堆的陪審制真的會更好? 參審、國 10/05 13:53
→ curance: 滿腦子想做善事可以不要來當法官,別來害人 10/05 13:54
→ geminitea: 民法官當然有它的缺點,例如你說的民眾易受職業法官影 10/05 13:54
→ roger2623900: 如果是跟過往類似的案例 過往的判例都是最低量刑 10/05 13:54
→ roger2623900: 你是法官 你會拉高刑度嗎? 10/05 13:54
→ geminitea: 響,但陪審制缺點也是一大堆,所以美國才會搞出認罪協 10/05 13:54
推 hank81177: 法院量刑本來就該尊重民意 10/05 13:54
→ geminitea: 商這種制度大幅降低動用陪審團的頻率 10/05 13:55
推 DiMammaMia: 怕的還有法官有信佛 覺得輕判是做功德.. 另外判抄佛經 10/05 13:55
→ DiMammaMia: 的那種根本就不適任 把自己信仰帶到工作 10/05 13:55
推 cross980115: 以某些人的邏輯 協商更黑 10/05 13:55
→ cross980115: 連起訴罪名都能喬 10/05 13:55
推 BronyXrG: 學長姐 老師教授都這樣判 你新來的判這麼重是想幹嘛 10/05 13:55
→ cross980115: 老美90%以上都是用認罪協商 用不到陪審團 10/05 13:55
→ domy1234: 單純就是台灣人太純樸,對岸被不公判決逼到滅門或炸法 10/05 13:56
→ domy1234: 院都有,台灣人只能找媒體訴苦,自然被法匠當屁 10/05 13:56
推 Samurai: 參考歷史判決,要確定欸,最近姦殺女老師那個怎麼不參考 10/05 13:56
→ Samurai: 過去死刑判決,法官就先射箭再畫靶而已 10/05 13:56
推 arrenwu: 你問我嗎? 我會看當前案例與其他案例嚴重程度的比較啊 10/05 13:56
→ arrenwu: 認罪協商可以省很多事情,但其實對嫌犯來說也滿危險的 10/05 13:56
推 iam0718: 推文說的學長姊 地院幾乎都是判最重的阿 XD 10/05 13:57
→ BronyXrG: 法律人都說是用來維持秩序用的 台灣就罵罵不影響秩序 10/05 13:57
→ iam0718: 說參考判決 以後法官肯定參考這個姦殺可教化的判決 10/05 13:57
→ Samurai: 法官都心有定見了才找理由做判決而已啦,不要以為有多嚴 10/05 13:57
→ Samurai: 謹呵呵 10/05 13:57
→ arrenwu: 在台灣我是覺得你除非是真的連「我錯了」都不願意講, 10/05 13:58
→ arrenwu: 不然我覺得很難達到不可教化的程度 10/05 13:58
推 kobe30418: 台灣司法就從頭爛到尾 而且沒有制衡的手段 10/05 13:58
→ BronyXrG: 現在就最高打槍阿 前面怎樣判不重要 最高打槍就好 10/05 13:58
推 lolwtfnow: 看起來很大一部份人不相信司法公正 但又很想讓司法判人 10/05 13:59
→ lolwtfnow: 生死呢 ㄏㄏ 10/05 13:59
→ iam0718: 對阿 所以悔意在法官面前特別多 10/05 13:59
推 geminitea: 其實就是兩種極端的價值觀罷了,簡單劃分一派就是「寧 10/05 13:59
→ BronyXrG: 打槍打到你知所進退 刑度降低就讓你結案 不可上訴歐 10/05 13:59
→ geminitea: 可錯殺不可錯放」,另一派則是「寧可錯放不可錯殺」, 10/05 13:59
→ geminitea: 這樣當然誰也說服不了誰 10/05 13:59
→ geminitea: 把是否可教化套到上面就知道為啥爭議那麼大了 10/05 14:00
推 Pep5iC05893: 所以前面才說別提了 因為兩個話題根本無關啊 從來都 10/05 14:00
→ Pep5iC05893: 不是制度的問題而是法官的問題 10/05 14:00
→ BronyXrG: 不是阿 你也沒打算說服人啊 反正你們就是這樣判拉 10/05 14:00
推 Samurai: 不是錯放問題吧,那個姦殺女老師的這麼明確,手段兇殘一 10/05 14:00
→ Samurai: 樣沒判死呢 10/05 14:00
→ geminitea: 我又不是法官,我也不認為台灣的量刑制度完全沒問題, 10/05 14:00
推 tedandjolin: 每次都說法律規定那樣 但無所不用其極的盡量判最輕 10/05 14:01
→ tedandjolin: 額度 這就是偉大的法律人 10/05 14:01
→ kobe30418: 台灣人就貪生怕死 希望有人代為主持正義 結果就是台灣 10/05 14:01
→ kobe30418: 法律不是給你正義的 只好無能狂怒 反觀對岸人民 不怕 10/05 14:01
→ kobe30418: 死就是幹 10/05 14:01
→ geminitea: 對阿,姦殺女老師我也覺得可以判死,但部分法律人的觀 10/05 14:01
推 soda54020: 心證最大,嘻嘻,不然學美國,開放直播,絕對不敢 10/05 14:01
→ soda54020: 啦 10/05 14:01
推 lpsobig: 法學院出來的真的都是敗類思想 10/05 14:01
→ geminitea: 點就是有可教化可能(呵)就是沒到死刑的程度,關無期徒 10/05 14:01
→ geminitea: 刑就夠了 10/05 14:01
→ BronyXrG: 部分(X)全部(O) 10/05 14:02
→ c121125: 我一直都是認為法律是拿來管理的手段,不是實行正義的手 10/05 14:03
→ c121125: 段XD 10/05 14:03
→ geminitea: 原來五度判死=全部,又從板友這邊學了一課 10/05 14:03
→ BronyXrG: 以最高來說你死刑上訴=有教化可能拉 當然不會判死 10/05 14:03
→ forsakesheep: 那個七年的我想不起來是哪件了= = 10/05 14:03
→ BronyXrG: 我上面就說了 前面根本不重要 最高通通擋掉 10/05 14:03
→ cross980115: 法系間本身也有差異 10/05 14:04
→ cross980115: 台灣並沒有真正的認罪協商,只有輕罪認罪 縮短流程 10/05 14:04
→ cross980115: 的簡易判決 10/05 14:04
→ cross980115: 這個協商不會動到起訴罪名 10/05 14:04
→ geminitea: 就算是美國,也有保守派跟自由派法官,我承認現在台灣 10/05 14:04
推 iam0718: 本來就不是正義的手段 跟正義差遠啦 100各人有101個正義 10/05 14:04
→ c121125: 羊羊沒關係,我也有找到法觀人期刊有說加一個月也是加重 10/05 14:04
→ geminitea: 自由派法官偏多(而且是在上面的),但當然不等於全部 10/05 14:05
推 dsa3717: 一審重判,二審減半,三審豬腳麵線 10/05 14:05
→ c121125: 我只是很想知道你說的那一件細節是什麼而已XD 10/05 14:05
→ BronyXrG: 大多數都是阿 然後他們教出來的學生也繼承了同樣的思想 10/05 14:05
→ geminitea: 話說回來,我前陣子才知道日本的普通過失致死最高刑度 10/05 14:06
→ geminitea: 是「一年」 10/05 14:0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