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e: [帕魯] 台灣色遊製作者:玩法不該有專利保護

看板 C_Chat
作者 kons (kons)
時間 2024-09-20 14:40:24
留言 29則留言 (3推 4噓 22→)

: 雖然我不知道為什麼專利保護是給企業絕對的權力,因為告人終究是要上法院給法官判斷的 : ,有沒有侵權的決定權感覺還是在法官身上吧? : 企業間互告,告人的告輸的也不在少數。 我認為這是沒搞懂,遊戲對著作權的定義, 著作權保護的是,表達形式,而非。 先說,什麼是核心思想。 就是今天有人做了一款,抓寶打怪,最後打敗魔王救回公主的遊戲。 那我也可以做一款,抓寶打怪,最後打敗魔王救回公主的遊戲。 這個就是核心思想,像是玩法、流程、故事大綱、遊戲系統都是核心思想。 表達形式是,怎麼通過各種方式,來傳述上面的這些玩法。 像是抓寶打怪,總要設計怪物造型吧?還有怪物數值跟能力吧? 今天若我做的怪物造型、數值能力,都照抄,或很像,就是表達形式的抄襲。 程式碼直接照抄,連BUG都抄,那當然也是。 故事流程總有劇情,有對話吧?所以人名、對話內容、也都是表達形式的一種。 所以說穿了,帕魯抓怪養怪的方式,根本不可能告成功。 能被告的只有怪物的造型是不是跟寶可夢很像而已。 -- 身為一個魯蛇,今後我再也不跟女生告白了。 因為量子力學告訴我們,在進行決定狀態的動作之前, 每個女生都是處於喜歡我不喜歡我兩種疊加的曖昧狀態中。 ~~ 正妹Line ID:kons0815 --
※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61.220.173.191 (臺灣)
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C_Chat/M.1726814427.A.E05.html

Louta: 蛤 可是老任告的不是專利嗎 09/20 14:41

qwer338859: 蛤? 09/20 14:42

Louta: 前面就有一篇提到老任有一個專利就是關於丟球抓寶的,是有 09/20 14:42

Louta: 可能踩到細項 09/20 14:42

kcball: 要不要去看眼科? 還是看腦科? 09/20 14:42

starsheep013: 不忍噓 09/20 14:43

boss0322: 反了這次要告的是專利 反而外型像寶可夢這點比較難告 09/20 14:44

devidevi: 那只要把帕魯球改成其他東西就好了吧 09/20 14:44

devidevi: 改成丟膠囊,碰到七龍珠專利 09/20 14:44

kuninaka: 任天堂根本沒說告什麼 09/20 14:44

kuninaka: 有空上色不如多做功課 09/20 14:45

CROSS9959: 你要不要去任天堂應聘法務部 09/20 14:46

atxmin: 老任本就是專利蟑螂 抓不抓告不告只是看你肥不肥有沒肉殺 09/20 14:46

Tsozuo: 算了吧 真的專利蟑螂 現在遊戲業界只有一家叫任天堂 09/20 14:47

peterisme17: 又一個重新定義專利蟑螂 09/20 14:47

Tsozuo: 其他家現在了不起推到PS2時代 09/20 14:48

kuninaka: 這不就專利蟑螂吧 09/20 14:48

kuninaka: 這不叫 09/20 14:48

qwer338859: 花兩秒鐘GOOGLE一下專利蟑螂是啥都不會 09/20 14:48

xsc: 笑死 自己寫的功課不給你抄叫蟑螂 09/20 14:48

Uesama: 可是老任告的是專利不是著作權耶,著作權方面你說的沒錯, 09/20 14:49

Uesama: 但專利不是這樣玩的啊 09/20 14:49

qwer338859: 發明人是蟑螂 那抄的人是啥? 吃蟑螂排泄物? 09/20 14:49

mooncakesc: 你要不要去看一下老任到底告什麼去了再說誰沒搞懂 09/20 14:52

mooncakesc: 老任就發公告說告的是專利了你在那邊說一定是告著作權 09/20 14:52

marinetauren: 維護自己發明權利的叫專利蟑螂 真是神奇的新定義 09/20 14:55

poke001: 他這次又不是造型被告= = 09/20 14:57

theeHee: 蛤 09/20 14:57

poke001: 真的只抄外型可能還告不成 09/20 14:58

您可能感興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