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板CVS
: ※ 引述《openpen (我們都一樣)》之銘言:
: : [一張悠遊卡 正反卡貼是xx圖案 然後卡套是xx圖案]
: : 店員回答沒有
: : 我請他幫我問看看其他店員
: : 看一下撿到物品會放的櫃子 或者是剛好交接沒交接到
: : 他也說沒有
: : 我一進門 我就拿起跟我遺失相同的卡套 (我閃光的)
: : 問店員說 請問有沒有撿到一張跟這卡套相同的卡
: : (我還很怕他說 你不是已經打電話來問過了...)
: : 然後他就打開抽屜 拿給我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: : 這什麼教育阿 以前我也待過門市
: : 只要撿到顧客物品 下班前跟下一班交接 一定會口頭交接一下
: : 怕的就是客人在下一班時間回來拿
: : 重點是我好聲好氣打了電話 為什麼要跟我說沒有
: : 形容給他聽 請他找 也說找沒有....................
: 客人遺失物品,打電話詢問,為什麼一直說沒有?
: 往光明面想,
: 也許是因為當下沒看到
: (不過這說法好怪,這張悠遊卡是在櫃檯結完帳沒帶走的,
: 理論上不會離開櫃台,怎會沒看到?)
: 也許是因為根本沒找,隨口敷衍了事,
: 反正一通電話而已嘛,隨便打發就好了。
: 往黑暗面想,
我想討論一下
侵占遺失物的法律責任是怎樣
中華民國刑法真的有規定 上次聽老師說罪責真的很重
罰金五百元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所以..............
儲值很多的人 注意一下摟 ..........
我怕店員或侵占遺失物的人會跟你拼
這個處罰這麼重 ~_~
難過你東西掉了 警察都會故意跟你說 應該是你遺失了而不是被偷了
侵占遺失物跟竊盜 警察也要處理的方式也差異很大
這就是發生在台灣中某些不肖的警察的辦案態度摟.............
: 是不是原來想要私吞,
: 見到客人親自上門,擔心會追究會調閱監視器,所以才趕緊歸還?
: 如果客人不親自上門詢問,自認倒楣不追究,
: 那麼客人遺失的物品,最後會到哪裡去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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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愛無比的個性
浪漫要死的氣質
+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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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 From: 182.233.14.141
※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CVS/M.1295963308.A.366.html
噓 a325000:刑法335條 5年以下有期徒刑 01/25 22:21
→ a325000:眼殘沒看到 遺失物 01/25 22:23
推 a325000:推回來 01/25 22:26
→ a325000:不過雖然只有罰金還是會有前科 01/25 22:26
推 blueberrypie:阿~我想你們老師可能沒有提到500元並不是只罰500吧~~ 01/25 22:42
→ blueberrypie:那個500我印象中單位好像是銀元唷!2005年刑法有修正 01/25 22:44
→ blueberrypie:,所以~可以去查查看到底是要多少以下~:p... 01/25 22:44
→ blueberrypie:另外~刑法總則也有罰金的最低限度規定就是。:) 01/25 22:44
推 humanskull:人命都不值錢了 你還期待刑法什麼...((默)) 01/25 22:47
推 maddercat:500*30 我覺得真的是輕微啦..但是留下案底會很麻煩ㄟ 01/25 23:03
推 bakame:說到這個突然想到 總公司都說這是"竊盜罪"XD 01/26 00:08
→ tau:重在哪? 01/26 01:11
→ tau:15000 也還好吧 留下案底才重吧 01/26 01:12
→ bakame:對超商員工來說算重了 幾乎是半個月到一個月的薪水 01/26 01:15
→ tau:一定要嗆就對了 什麼都要對人 我上輩子欠誰了 01/26 01:18
推 dnei:唉 看某人在這串每篇都要鬧 明明沒人嗆他還自以為被嗆= = 01/26 13:05
推 humanskull:竊盜個鬼啊...去讀半個小時的刑法吧~XD 侵佔/竊盜... 01/26 15:13
→ humanskull:只要是自己掉東西 告竊盜絕對告不成的= = 01/26 15:1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