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e: [抱怨] i-cash不見之小七店員真讓人不爽

看板 CVS
作者 fjuqboy (每天都在看食記 餓死了)
時間 2011-01-25 21:48:23
留言 18則留言 (7推 1噓 10→)

: ※ 引述《openpen (我們都一樣)》之銘言: : : [一張悠遊卡 正反卡貼是xx圖案 然後卡套是xx圖案] : : 店員回答沒有 : : 我請他幫我問看看其他店員 : : 看一下撿到物品會放的櫃子 或者是剛好交接沒交接到 : : 他也說沒有 : : 我一進門 我就拿起跟我遺失相同的卡套 (我閃光的) : : 問店員說 請問有沒有撿到一張跟這卡套相同的卡 : : (我還很怕他說 你不是已經打電話來問過了...) : : 然後他就打開抽屜 拿給我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 : : 這什麼教育阿 以前我也待過門市 : : 只要撿到顧客物品 下班前跟下一班交接 一定會口頭交接一下 : : 怕的就是客人在下一班時間回來拿 : : 重點是我好聲好氣打了電話 為什麼要跟我說沒有 : : 形容給他聽 請他找 也說找沒有.................... : 客人遺失物品,打電話詢問,為什麼一直說沒有? : 往光明面想, : 也許是因為當下沒看到 : (不過這說法好怪,這張悠遊卡是在櫃檯結完帳沒帶走的, : 理論上不會離開櫃台,怎會沒看到?) : 也許是因為根本沒找,隨口敷衍了事, : 反正一通電話而已嘛,隨便打發就好了。 : 往黑暗面想, 我想討論一下 侵占遺失物的法律責任是怎樣 中華民國刑法真的有規定 上次聽老師說罪責真的很重 罰金五百元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 所以.............. 儲值很多的人 注意一下摟 .......... 我怕店員或侵占遺失物的人會跟你拼 這個處罰這麼重 ~_~ 難過你東西掉了 警察都會故意跟你說 應該是你遺失了而不是被偷了 侵占遺失物跟竊盜 警察也要處理的方式也差異很大 這就是發生在台灣中某些不肖的警察的辦案態度摟............. : 是不是原來想要私吞, : 見到客人親自上門,擔心會追究會調閱監視器,所以才趕緊歸還? : 如果客人不親自上門詢問,自認倒楣不追究, : 那麼客人遺失的物品,最後會到哪裡去呢? -- 可愛無比的個性 浪漫要死的氣質 +1 -- ◆ From: 182.233.14.1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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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325000:刑法335條 5年以下有期徒刑 01/25 22:21

a325000:眼殘沒看到 遺失物 01/25 22:23

a325000:推回來 01/25 22:26

a325000:不過雖然只有罰金還是會有前科 01/25 22:26

blueberrypie:阿~我想你們老師可能沒有提到500元並不是只罰500吧~~ 01/25 22:42

blueberrypie:那個500我印象中單位好像是銀元唷!2005年刑法有修正 01/25 22:44

blueberrypie:,所以~可以去查查看到底是要多少以下~:p... 01/25 22:44

blueberrypie:另外~刑法總則也有罰金的最低限度規定就是。:) 01/25 22:44

humanskull:人命都不值錢了 你還期待刑法什麼...((默)) 01/25 22:47

maddercat:500*30 我覺得真的是輕微啦..但是留下案底會很麻煩ㄟ 01/25 23:03

bakame:說到這個突然想到 總公司都說這是"竊盜罪"XD 01/26 00:08

tau:重在哪? 01/26 01:11

tau:15000 也還好吧 留下案底才重吧 01/26 01:12

bakame:對超商員工來說算重了 幾乎是半個月到一個月的薪水 01/26 01:15

tau:一定要嗆就對了 什麼都要對人 我上輩子欠誰了 01/26 01:18

dnei:唉 看某人在這串每篇都要鬧 明明沒人嗆他還自以為被嗆= = 01/26 13:05

humanskull:竊盜個鬼啊...去讀半個小時的刑法吧~XD 侵佔/竊盜... 01/26 15:13

humanskull:只要是自己掉東西 告竊盜絕對告不成的= = 01/26 15: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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