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e: [討論] 錢根本是追女生最沒用的吧

看板 Boy-Girl
作者 yokann (PTT和平大使)
時間 2025-04-23 07:51: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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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我覺得有用啊 : 怎麼會沒用 : 生活物質水準不到一般人水準 苦追女警官10年 「台南名人」立遺囑5千萬示愛 台南名人李姓男子上次在路邊丟600萬元現金稱「曬太陽」,這次又在臉書自書遺囑,示願將名下5千多萬元的現金、股票與房產與土地,轉贈追求10年的女警官,只要對方願 與他共度餘生。他曾在分局大喊「我愛妳」,遭警方勸離。警二分局表示,若有不當追求 行為,將協助女警官依跟騷法聲請保護令。 李男父親早年留有大筆財產,他過去常到警察機關,突然丟下一筆現金離開,或在路邊撿 拾明顯非遺失物的物品報案,令警方相當困擾,部分員警坦言「看到他會閃遠遠的」。不 久前,他在戶外丟下600萬現金,自稱「要曬太陽」,也曾引起關注。 昨天,李男在臉書立遺囑,開頭寫「天地為鑑,愛您一萬年」,誓言若女警官願與他共度 餘生,將把現金3600萬元、股票1800萬元與不動產一筆都給女警官 據了解,李男愛慕女警官約10年,過去情感多屬「柏拉圖式單戀」,未曾傳出脫序行為。 這次透過臉書示愛,引起警界議論,對此,第二分局低調回應,尊重個人情感,但若有擾 亂公務或影響機關秩序情形,將依法處理。 警方也提醒,若與兩性、追求行為造成對方恐懼,可能觸犯跟騷法,若女警官有需要,將 協助聲請保護令。不過女警官則回應,目前並未感到害怕,但坦言「對同事很不好意思」 ,希望外界勿過度揣測。 據了解,李男過去雖偶爾到警察機關「拜訪」,但女警官歷經三任所長任內,李男從未到 她服務的派出所。若在其他案件中偶遇,李男也會突然改變態度,配合警方勸導,從未發 生衝突。女警官甚至被分局視為面對不理性民眾的「王牌」。 此外,律師洪銘憲指出,根據民法第1190條規定,自書遺囑應由立遺囑人親自書寫全文, 記明年、月、日,並親自簽名。如有塗改、增減內容,也須註明處所與字數,並於修改處 再簽名。因此,若僅在臉書發文,恐難具法律效力。 https://news.ltn.com.tw/news/society/breakingnews/5020267 https://img.ltn.com.tw/Upload/news/600/2025/04/22/5020267_1_1.jpg
https://img.ltn.com.tw/Upload/news/600/2025/04/22/5020267_2_1.jpg
有錢也是要看怎麼用 都出了五千萬 房產惹 還是可能被跟騷法處理 看到這個新聞突然想到滿呼應這標題的 --
※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.171.16.130 (臺灣)
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Boy-Girl/M.1745365877.A.748.html

kaienchou : ...牛逼 04/23 08:50

Sfly : 50億就不一樣了吧? 04/23 11:44

uwmtsa : 新聞故意露出當事人姓名吧 04/24 02: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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