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BaseballXXXX/M.1679826370.A.779.html
推 A00610lol: 問高總監的律師ㄅ 03/26 18:26
→ A00610lol: 各種辱罵留言 他最有經驗惹 03/26 18:27
推 rt3648yth: 沒指名道姓的話有點難ㄅ 03/26 18:31
→ JimJimJim: 浪費資源 03/26 18:36
推 cc001225: 嗚嗚嗚 03/26 18:36
推 gaga: 我真的一律建議這種的自己想辦法解決 動不動就法律很解 03/26 18:37
→ cc001225: 說要跑去球員休息室那種發文 算自己解決嗎? 03/26 18:39
推 j2059731702: 前後文如果足以判斷是在說你,那就有可能不用指名道 03/26 18:40
→ j2059731702: 姓就可以告成功,這有例子的 03/26 18:40
→ j2059731702: 告當然都可以告,會不會成功是另一件事情 03/26 18:41
推 Stark0908: 告一定可以告 只是會不會變法律認證就難說了 03/26 18:43
推 RedBottleona: 沒有講出Xxx是髒東西應該很難 03/26 18:51
推 heyhimoly: 線上報警就好 03/26 20:24